根據(jù)《四川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》,南充市公安局順慶區(qū)分局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0名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
招聘原則
按照“公開、公正、公平、競爭、擇優(yōu)”的原則,采取考試與政審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,實行公開報考條件、公開考試程序、公開考試結果“三公開”制度。
二
招聘人數(shù)
30名,限男性。
三
用工形式
聘用合同制,與南充順發(fā)保安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。
四
招聘崗位
巡(特)警大隊和派出所等警務輔助崗位。
五
招聘條件
(一)基本條件
1.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
2.擁護中國共產(chǎn)黨的領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,遵守法律、法規(guī),品行端正;
3.身高170CM以上,年齡18-35周歲;
4.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(退役軍人可放寬至高中),以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工作能力;
5.身體健康,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;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.8(相當于小數(shù)視力表0.6);無紋身。
6.身體質量指數(shù)(BMI=體重(公斤)÷身高(米)的平方)在18-25之間。其他要求參照《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》執(zhí)行。
(二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報名
1.曾參加非法組織、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;
2.編造、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或者信息,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,違反國家法律法規(guī)的;
3.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;
4.因賭博、賣淫嫖娼受過行政處罰或者有吸毒史的;
5.曾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的;
6.被開除公職、開除軍籍的;
7.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擅自離職,或者因違紀違規(guī)被辭退、解聘的;
8.提供虛假個人證明資料或者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;
9.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。
六
程序及時間安排
(一)報名
1.報名時間: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3月4日;
2.報名地點:南充市順慶區(qū)育英路42號(南充順發(fā)保安服務有限公司);
3.報名資料:身份證、戶口簿、退出現(xiàn)役證書、學歷證、學位證、專業(yè)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。
報名咨詢電話:0817-2223014、0817-2187902。
(二)筆試面試
1.時間:2024年3月5日9時30分;
2.地點:南充市公安局順慶區(qū)分局(地址:南充市順慶區(qū)瀠華中路1段1號);
3.內容:
(1)筆試:測試應試人員基礎性文化知識。
(2)面試:采用現(xiàn)場答辯方式進行,測試應試人員表達、應變、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等。
4.成績:筆試、面試分數(shù)各占總成績50%。按招聘人數(shù)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。
(三)體能測試
參照《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》執(zhí)行。
(四)體檢
體檢費用自理。體檢標準參照《關于修訂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〉及〈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(試行)〉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(fā)〔2010〕19號)進行。
(五)考察
由考察對象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對其現(xiàn)實表現(xiàn)進行考察,如出現(xiàn)不合格者,依次遞補。
(六)公示
通過以上招聘程序的人員,予以公示。公示無異議的,簽訂勞動合同。
七
工資待遇
工資不低于2000元/月,“五險一金”按國家規(guī)定交納。工作期間按規(guī)定配發(fā)服裝及相關裝備。
八
紀律與監(jiān)督
在招聘過程中,嚴格執(zhí)行人事工作紀律,嚴肅考風考紀,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。對違反規(guī)定弄虛作假的人員,立即取消其資格,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。
舉報監(jiān)督電話:0817-2222355
南充市公安局順慶區(qū)分局
2024年2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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